第九十七章 杀人好地方(1/2)
吴珑山。
山高,山大,面积广。
从立元市的高速公路下来,不进市区,绕城几十公里,就能看到庞大的吴珑山横卧于天边,绵长的看不到边。
事实上,也确实是看不到边的。宽泛的吴珑山,要横跨多个市州乃至于省界,最中心的部分,更是原始森林的构造,划了很大的一块作为自然保护区。
反而是吴珑山的主峰,是立元市的5a级景区,峰顶建有庙宇,山脚下建有度假山庄,靠近郊区的部分有农家乐。
而大部分的人类活动区域,也就止步于此了。
柳景辉开着破破烂烂的长城炮,直接到了山脚下的一个村子,然后将车停进了一个农家乐的院子里。
江远坐车坐的发晕,越走越觉得柳景辉不靠谱。
只是此时已是晚间,想走都走不了的感觉。
柳景辉选的农家乐还在村子里的偏僻角落,天一黑,真的是天如棋盘,月如钩,头枕星河入梦,耳听八方蛙声,放眼望去,光明所及之处,红砖绿瓦,清新可人,放远一望,漆黑如墨,墙上挂满死人都看不到。
农家乐里也没别的客人,老板和老板娘等着给两人各自安排了一间房,就回去休息了。
“先睡吧,有啥事,明天再说。”柳景辉开了一年的车,困的眼睛都睁不开了。
江远只来得及低声问一句:“你带枪没有?”
“没带,带了也用不上。”柳景辉从背后掏了个玩意,递给江远,道:“拿着防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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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……喷雾器?你怎么不给我一个防狼喷雾。”江远接过柳景辉给的东西,看了一眼,险些给逗乐。黑色的小罐子,上面赫然写着“催泪喷射器”,正是警用的喷雾器。
“防狼喷雾还得自己买呢。这个威力可以的。”柳景辉把自己的喷雾器亮出来给江远看了眼,道:“明天进山了,就咱们的警用小手枪,能有什么用?警棍甩棍之类的,也施展不开的,就这个好用。你遇到熊了喷它一脸,说不定都有用。”
“熊都凑我脸前面了,我拿出一罐子辣椒水,我可真的是……。”江远叹口气,心累的摆摆手,回房间睡觉去了。
都到这一步了,再掰扯武器什么的,也是没必要了。
第二日。
天刚亮,公鸡打鸣的声音,就把江远给吵醒了。
江远穿戴整齐,出门去看,就见晨曦中,一只红冠彩羽的大公鸡,站在鸡舍的红砖顶上,骄傲的对空打鸣:“狗哥哥,狗哥哥……”
农家乐老板也起床了,站在院子里,冲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打拳。
江远看看老板,看看鸡,开口道:“公鸡能吃吗?”
老板缓缓收拳,迟疑几秒钟,道:“养来就是吃的,不过,这个鸡有两年多了,太大,你们俩人吃不完……”
“就它了。咱们一起吃。”江远都不问价,比划了一下,道:“现在就弄吧,一会赶不及出门了。”
“得,我喊老婆烧火烧水。”老板一边说话一边走,故意拐了个弯,就到了鸡舍跟前,眼睛故意不看向大公鸡的方向,一叨手,就将慌忙起飞的公鸡的翅膀给抓住了。
大公鸡急的乱蹬,老板两手合握,口中念叨着:“小鸡小鸡你别怪,你是庄稼人的一口菜……”
再等柳景辉起床的时候,鸡肉已是炖熟了。
“哎幼,早饭就吃鸡。有点硬哦。”睡醒了的柳景辉闻到了炖鸡的香味,心情亦是不错。
江远踞坐于小桌前,旁若无人的看着炖鸡的锅,像是没听到柳景辉的话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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